日本军国主义在阜新地区的殖民统治机构
伪满洲国的建立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12月31日,隶属于辽宁省的彰武县沦陷。1933年4月8日,隶属于热河省的阜新县沦陷。
早在1931年9月22日,日本关东军就制定了《满蒙问题解决策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宣统帝为元首、领土包括东北四省及蒙古得到我国支持的新政权,使之成为满蒙各民族的王道乐土”。
此决策还规定这个新“国家”的政权包括国防、外交、交通和通讯都要委托日本帝国掌握或管理。关于在国防和外交方面的经费,则由新政权负担。这个决策实质上就是日本制造伪满洲国殖民政权的政治宣言,并勾画和描绘出伪满洲国的施政蓝图。
溥仪是清朝的第十代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位皇帝。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溥仪被迫退位,1924年又被冯玉祥将军的国民军赶出了紫禁城,彻底废除了皇帝的尊号。溥仪认为大清毁在自己手里,下决心要恢复祖业。溥仪把日本视为他复辟的第一个外援力量。日本费尽心机地想让溥仪感到他们是真心地承认并要帮助自己,是可以信赖的。为了收买和拉拢溥仪,日本人用尽了手段,溥仪终于在日本人的“保护”下来到了东北旅顺,后来辗转来到了长春。
1932年2月16日,溥仪在关东军的授意下,召集东北汉奸在奉天举行了出卖东北主权、建立伪国家的“建国会议”。按照关东军事先的方案,组成“东北行政委员会”。“建国会议”连续开了7天,由板垣等人所制订的“建国实施方案”,经本庄繁同意后,于2月25日以“东北行政委员会”名义发表。“新国家”的国名为“满洲国”,元首称号为“执政”,“国旗”为代表日、汉、蒙、朝、满五个民族的红蓝白黑黄的五色旗,年号为“大同”,首都定在长春,改称“新京”。
1932年3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按关东军的旨意,发表宣称要把东北变成“王道乐土”和“五族协和”国家的《建国宣言》,宣布“满洲国”成立。3月9日,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1932年9月15日,由日本政府审定、认可和批准,由关东军司令官武藤信义与伪满洲国国务总理郑孝青在伪满洲国“执政府”签订了《日满议定书》。日本以条约的形式夺取了中国东北的主权后,则宣布承认伪满洲国。1934年,日本决定伪满洲国实行帝制,同年3月1日,溥仪就任伪满洲国的“皇帝”,年号“康德”。
无论溥仪就任“执政”还是当“皇帝”,日本都明确指出,“满洲国不是清朝的复辟”。
在伪满洲国实行“帝制”后,日本侵略者为了进一步巩固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加大派遣日本官吏的力度,在伪国务院、中央各部、各省公署内设立总务厅,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一切重要事务。1934年对地方行政区划也进行了改革,缩小省的范围,将东北划分为14个省和两个特别市(“新京”、哈尔滨),目的是加强日本关东军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增加各省市伪公署里日本官吏的比例。
1938年8月8日,日本政府制定了《满洲国指导方针要纲》,规定了日本与伪满洲国的关系是“与大日本帝国有着不可分关系的独立国家”。所谓的“不可分”,就是彻底的从属关系,伪满洲国沦为日本的附属国和殖民地。关东军司令官在伪满洲国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掌握着伪满洲国的命脉。日本官吏与伪满洲国上至“皇帝”下到各部“大臣”,共同组成了伪满洲国政权,日本官吏处于主导地位,汉奸官吏按照日本对伪满洲国的统治政策而行事,成为日本人操纵和利用的工具,这就是伪满洲国政权的特点。
彰武县、阜新县、土默特左旗、阜新市伪公署
日本侵略者占领阜新后,收买汉奸,筹划和建立伪满洲国政府在阜新地区的地方政权机构,对阜新人民进行法西斯的政治统治。
1932年(伪大同元年)2月,日本侵略者在彰武县城内成立了阜新地区第一个伪政权机构——奉天省彰武县公署,长官称县长,副职初时称“指导官”,后称“参事官”,均由日本人担任。至1938年(伪康德4年)日本侵略者为实现日本人官吏的一元化统治,将政权机构的“次长制”扩展到基层,又改“参事官”为“副县长”,事实上由副职决定一切。初期,伪满洲国民政部规定“凡三等县均为一科三局制”。彰武县为三等县,伪县公署内设总务科(分文书、会计、庶务股)、内务局(分行政、实业、教育股)、财务局(分征收、理财股)、警务局(分警务、司法股和警察队)。至1945年(伪康德12年)时,彰武县公署内设5科1室。即:总务科(分庶务、人事、文书、弘报股)、行政科(分行政、教育、街村、土地、土木、卫生、民籍股)、动员科(分劳务、勤奉股)、财务科(分理财、征收股)、产业科(分农村、殖产、经济、警务、保安、特务、司法、经济保密股和监察室)和企业室。
彰武县辖彰武街和西六家子、大德阁、平安堡、四堡子、哈尔套等1街20个村,辖区人口164 800余人。
彰武县伪公署县长、指导官(参事官、副县长)
(1932.2—1945.8)
王 恕 县长 1932.2—1934.9 中国彰武人
王奉璋 县长 1934.9—1937.12 中国黑山县人
王甲第 县长 1937.12—1941.7 中国黑龙江人
董毓基 县长 1941.7—1945.3 中国复县人
吴希纯 县长 1945.3—1945.8 中国抚顺人
西崎敏夫 县指导官 1932.2 日本人
管波晋一郎 县指导官 日本人
山甲春义 县指导官 日本人
崛越畅治 县指导官 日本人
×田幸夫 县指导官 日本人
鹤山一马 参事官 1936.3—1937.1 日本人
岗本忠雄 参事官 1937.1—1938 日本人
阿部清右卫门 副县长 1938 日本人
石×郎隆 副县长 日本人
片岗甚太郎 副县长 1939—1942 日本人
岸义一 副县长 1942—1943 日本人
吉野敏夫 副县长 1943—1945.8 日本人
1933年6月,伪阜新县公署成立。伪县公署设县长1人,副职由日本人担任,初称“指导官”,后称“参事官”。县公署下设总务科、内务局、财务局、警务局。1938年改参事官为副县长,全县的政治、经济、警务完全被日本侵略者操控。同年4月,财务局改成财政局,并增设教育局、实业局等机构。1939年,伪阜新县公署内设机构有:总务科(分文书股、庶务股、会计股)、内务局(分行政股、理财股)、警务局(分警务股、司法股、警察队)、教育局(分教务股和督学)、实业局(设产业股)。
阜新县辖区较广,除辖阜新镇及县属农村外,市区煤矿以外的地方行政也为其所辖。初建时5个区,设1街25个村公所,以后撤销各区,对下直辖街村公所。各街公所设街长、助理、文书、职员、雇员等10余人;村公所设村长、助理、司计、事务员、雇员、佣员等20人左右。
阜新县伪公署县长、指导官(副县长、参事官)
(1933.6—1939.12)
王槐三 县长 1933.6—1934.4 中国人
张遇春 县长 1934.4—1935.12 中国人
宋德廉 县长 1936.1—1939.12 中国人
阿部虎男 县指导官 1933.6 日本人
本田军次郎 县指导官 日本人
浅子英 副县长 日本人
牧野正试 副县长 日本人
北川展夫 副县长 日本人
川烟冒秀 县参事官 日本人
牧野政田 县参事官 日本人
稻田×× 县参事官 日本人
阜新、彰武两县伪公署共设2科6局20股,有县长、科(股)长等伪官吏及职员、雇员116人;对下实行“区街村制”,共辖10个区(未建区公所)和2个街、45个村的街、村公所。各街、村公所为县公署的基层行政机构,在县公署的监督和管理下,对人民群众行使管辖治理权,实行反动的殖民统治。
此时,阜新各煤矿为“满炭”公司所辖。海州等地区的地方行政设城内村公所,归伪阜新县公署管辖。清代沿袭的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王府依旧存在,依蒙旗建制,行使管辖治理权。
1934年3月,“满洲国”改为“满洲帝国”,改“大同”三年为“康德”元年,于12月进行地方行政区划改革,实行新区划,将东北四省份分割为14个省。阜新地区除彰武北部地带属兴安南省东科前旗外,其余地区划归锦州省。阜新、彰武两县结束两省所辖的局面,统划锦州省管辖,土默特左旗也划归锦州省管辖。不久,两县公署按锦州省公署“暂行街村制”对基层机构进行改组,在街公所下分班,班下分组;村公所下分甲(屯),甲下分牌,分别设立班(副班)组长或甲牌长等职务,负责管理具体事务。使阜新地区的伪政权机构及其组织日趋完善。
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志》记载,1931年阜新县总人口为118 490人,1938年达到474 138人,其中蒙古族人口130 000人,占27.4%。
阜新县当时是旗县并存、蒙汉分治体制。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政府建于清崇德二年(1637年),阜新县成立后,与县并立存在,实行蒙汉分治体制。阜新地区沦陷后,初期仍依据传统蒙旗制设立官员,行使管辖权。阜新地区伪政权机构虽日趋完善,但在蒙古族聚居地区管理始终较为薄弱。
为加强对蒙古族上层人物的笼络与控制,强化对蒙古族人民的统治与掠夺,1937年10月1日,日伪当局公布《省官制》,将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郡王府改编为土默特左旗伪公署 。取消札萨克职衔,改为旗长;取消协理、管旗章京、梅林章京、参领章京,改称科长、股长、科员、署官。初期,伪旗公署内设总务、内务、警务3科12股。阜新县并入土默特左旗后,土默特左旗伪公署下设机构有:庶务科(分庶务股、文书股)、行政科(分行政股、土木股、保健股)、教育科(分学务股、礼教股)、产业科(分殖产股、经济股、农林股、民生股)、警务科(分警务股、特务股、司法股、保安股、卫生股)、地政科(分登记股、地政股)、财务科(分征收股、理财股)、动员科(分劳务股、勤奉股)。编制人员由初期的40余人增至百余人。
土默特左旗伪公署下辖5个蒙古族村公所。伪旗公署成立初期仍驻王府。1940年1月,县旗合并后迁入原阜新县城。
土默特左旗伪公署
(1937.10—1945.8)
云丹桑布 旗长 1937.10—1938.9
1943.9—1945.8 中国蒙古族
鲍海楼 代旗长 1938.9—1940.8 中国蒙古族
鲍海楼 旗长 1940.11—1943.4 中国蒙古族
荻原次郎 代旗长 1943.4—1943.9 日本人
大泉桂之助 参事官 1937.10 日本人
邱原四郎 参事官 日本人
江口义雄 参事官 日本人
仁见二三 参事官 日本人
因此,1937年10月1日至1939年年底,阜新地区伪政权结构发生变化,出现了阜新县与土默特左旗伪公署并立、蒙汉分治的局面。与此同时,阜新、彰武两县伪公署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也有所增加。全地区伪政权内设机构由成立初期的8科(局)20股、116人增至17科(局)36股、150余人,下属街村公所由47个增至52个。
1937年,伪满中央和省一级的“次长制”扩展到基层,各县参事官(原指导官)改称副县长,各伪公署内的日本人官吏增加,并在重要科股任正职,日本人官吏一元化统治日趋加强。不久,各伪公署取消局制,统一实行科股制。
阜新县和土默特左旗伪公署并立,蒙汉分治的双重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后,在行政管理上多有不便,加之海州街规模扩大,日伪当局于1940年(伪康德七年)对阜新地区政权机构再次进行改组。在保留彰武县伪公署及辖区的基础上,撤销阜新县建制,将阜新县伪公署及所辖部分村公所与土默特左旗伪公署合并,组成新的伪旗公署;划出25个村成立阜新市,建立阜新市伪公署。伪旗公署内设8科22股,下辖1街25个村公所。彰武县伪公署机构也有所增加。此次改组,使阜新地区伪政权机构及人员力量倍增。据不完全统计,其内设机构增至23科73股、人员增至300余人,下辖街村公所增至119个。
改组后的伪政权机构,充分体现了日本人官吏的一元化统治。伪市公署市长和大部分科股长、伪县旗公署重要部门的科股长、各公署辖区的主要区街长等职务,均由日本人任职;各公署日本要员还兼任协和会及兴农合作社头目,统管三个机构,大搞地方行政“三位一体制”总合化,不断扩大手中的权力。并利用协和会对人民群众进行法西斯思想和政治统治,利用兴农合作社从生产和流通领域对农民进行殖民掠夺。
1940年12月,伪满洲帝国制定了《国民邻保组织实施纲要》,于翌年3月2日正式颁布执行。各公署在原街村公所下属班组及甲牌组织基础上,推行保甲制度,对城乡居民进行严密控制,强令各户出保甲丁,组建自卫团、家庭防护团、在乡军人会等组织,使群众的举止言行都在其严密监视之下。
1933年阜新沦陷后,日本军国主义疯狂掠夺阜新煤炭资源,在海州、太平庄、孙家湾、新邱一带建井开矿,使这一地区人口激增。为了强化对阜新人民的统治,进一步掠夺阜新地区的煤炭资源,日本军国主义指使伪满洲国皇帝溥仪于1936年3月26日批准“设置阜新市令”,在阜新县境内划出海州、新邱、孙家湾、米家窑等25个村和县城,设立阜新市(县级),此令于1940年1月1日施行。
日伪当局于1936年开始编制《阜新都邑计划》。该计划将海州、阜新、东阜新、新邱四个车站包括在市区中,以煤矿为中轴,结合四个分段市区,形成一座城市。阜新市中心地址开始打算设在高德,其次选择阜新县城,最后选定以阜新县城西9公里的海州庙村作为市区中心。“开始时满炭总公司打算以高德一带为中心,随着煤层勘测的进展,感到矿脉的走向似乎相反,便呈请铁路自孙家湾内部穿过。后来原孙家湾矿长加藤从锦州赶来调查了这方面情况。重新调查的结果表明,不是向南走向,而是向北走向,于是就这样确定下来。其后,有人提出在他拉庙(高德)里面的山冈上修建住宅。当时的城市科负责人慌忙从锦州省请小田切技师来阜,调查高德方面的情况。最后与满炭方面开了城市计划磋商会,确定了以县城为中心的计划。会议要求勘查县城内的煤层,于是在县公署内进行了钻探。结果发现了石油的迹象,因而又再次修改计划,并由现任的协和会总务部长皆川(原省总务厅长),制订了将中心地迁往海州的计划,城址就这样确定了。”
海州庙大约建于1662年(清康熙初年)。当时,海州庙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规模宏伟,分上下两寺,背依苍翠的西山,面临宽阔的细河,四周松柏参天,风光秀丽,庙宇富丽堂皇,错落有致。蒙古语把山坡叫作“海州”,所以后来人们习惯地把这座西山南坡上的喇嘛寺庙叫作海州庙。当时在寺庙的周围住着20多户人家,蒙族、汉族都有,清末以后形成海州庙村。
1936年,日伪当局在海州庙村一带设立阜新街,隶属于阜新县。阜新街管辖范围除海州地区外,还包括孙家湾、黄家窝铺、太平庄、他拉庙等村,即今太平区孙家湾、红树、高德、煤海街道一带。“康德二年(1935年),阜新城内村公所改为街公所。康德三年九月,由于锦州省暂行街村制的实施而成立阜新街。康德四年十二月,在街村制公布的当时,改组为作为法人的阜新街。设日本人副街长,独立管理街行政。康德七年一月一日,实行县旗合并,阜新县改为土默特左旗,阜新街飞跃发展为阜新市。”
海州庙村处于医巫闾山山脉西北盆地中央,位于细河北岸,发电所在细河南岸,沿新义线铁路布设,有利于城市供水。日伪当局确定阜新城市东西长23.5公里,南北宽14.5公里,总面积340.7平方公里。把阜新各煤矿纳入城市建设范畴,规划城市人口20万,设想30年后突破50万。市区范围南起新义铁路,北至六家子旱河,东起广富营子村,西至巩家洼子河,面积26.5平方公里。市街道路以中央广场(今解放广场)为中心,呈环形放射状,辅以棋盘式小方格组成网络。公共建筑及商业区布设在今新华街、大众街两侧。到1940年1月1日正式设市时,西山、平安中部、勿拉毛头、新邱中部等日本人住宅建设相继完工,高德、孙家湾、五龙、平安西部、新邱南部等简陋的矿工宿舍及市内一般市民住宅也相继建成。
1940年年底,阜新市伪公署由“协和区”(原阜新县城)迁至海州。阜新正式建市后,隶属于伪满洲国锦州省,阜新街改为海州区。同时撤销阜新县,保留土默特左旗。阜新市辖海州、新邱、太平、孙家湾、协和、城南、城北、高山、兴隆、红叶、东岗11个区。新邱地区为新邱区和东岗区。太平地区设置了三个区,即太平区(辖区范围为今太平区煤海、高德街道以及海州区五龙地区)、孙家湾区(今太平区孙家湾街道)、红叶区(今太平区城南街道)。当时勿拉毛头(红树)隶属海州区,为河南街。1941年,将孙家湾区改为新兴区。伪阜新市公署设市长、副市长各1人。到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四任市长均为日本人:稻叶贤一、西芳雄、广部忠彦、山口民二。三任副市长有两名中国人:王兴义、徐谦德;一名朝鲜人:中江千里(黄千里)。初期伪市公署下设庶务、行政、财务、工务、警务、保健卫生等6个科,后又增设地政科,有股长以上伪官吏67人。区公所为市公署直辖,各区设区长1人,下分民济、财务、行政、实业、庶务等系,区下设街,全市共划为72个街,街公所设街长和文书。
阜新市伪公署市长、副市长
(1940.1—1945.8)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备注
稻叶贤一 市 长 1940.1—1941.11 日本人
西芳雄 市长 1941.11—1944.2 日本人
广部忠彦 市长 1944.2—1945.5 日本人
山口民二 市长 1945.5—1945.8 日本人
王兴义 副市长 1940.1—1943.4 中国人
徐谦德 副市长 1943.4—1945.4 中国人
中江千里
(黄千里) 副市长 1945.4—1945.8 朝鲜人
图23 阜新市伪公署专卖局长
1940年1月阜新设市时,阜新市户口情况:日本本土日本人2152户,9085人;朝鲜半岛日本人48户,284人;“满洲人”(汉族、满族等)14 714户,112 740人;蒙古族人712户,4311人;回族人40户,169人;其他3户,7人,总计17 669户,126 596人。日本人总计9369人,占全市人口的8%,这还不算日本军人。阜新完全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阜新地区日伪警察机构及法院、检察院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12月底,日本侵略者侵入彰武县。1932年2月,成立彰武县伪公署。5月间,伪省警务厅正式成立,各县设立伪警务局,受伪县公署和伪省警务厅双重领导。当时彰武县伪警务局下设总务、行政两科,县伪警务局以下设城厢、赏屯、大德阁、冯家、冷家、哈尔套街、合不土、下窝堡等8个伪警察分局。9月间,伪县警务局下设的总务科改称为警务股,行政科改称为司法股。
1935年(伪满康德二年)4月,实施“保甲制”,将原有的自卫团解散,又重新组织“保甲自卫团”,作为警察的辅助。当时伪县警务局下设警察署5个,分驻所4个;警察大队下设步中队1个、骑中队3个、骑分队2个,共有警察432人(其中:警正1人、警佐12人、巡官22人、警长46人、警士351人)。伪警察组织结构如下表。
1935年彰武县伪警察机构组织情况
机构名称 所在地 警 员
警正 警佐 巡官 警长 警士
警务局 县城内 1 2 5 8 2
第一警察署 县城内 1 2 4 60
第二警察署 赏 屯 1 3 17
第三警察署 冯家窝堡 1 1 3 16
第四警察署 哈尔套街 1 1 3 20
第五警察署 郭家店 1 1 2 17
四家子分驻所 四家子 1 1 13
大德阁分驻所 大德阁 1 1 13
三道沟分驻所 三道沟 1 1 13
下窝堡分驻所 下窝堡 1 1 13
警察大队队部 县城内 1 2 1 5
警察步中队 县城内 1 1 8 26
第一骑中队 县城内 1 1 2 36
第二骑中队 哈尔套街 1 1 2 30
第三骑中队 下窝堡 1 1 2 30
赏屯骑分队 赏 屯 1 2 20
大庙骑分队 大 庙 1 2 20
1937年(伪满康德四年)6月1日,伪彰武县警务局改称警务科,科以下又增设特务、经济、保安3个股,下辖之各警署均增设特务系。又将日本驻彰武县领事馆直辖之警察署并入城厢警察署,设外事系。是年8月,又设立警察训练所。
1938年(伪满康德五年),撤销赏屯警察署和郭家店警察署。警务科只辖3个警察署,即城厢警察署、冯家窝堡警察署和哈尔套街警察署。警察署下辖16个分驻所。
日本侵略者为维持其反动统治,残暴地镇压人民群众,1940年(伪满康德七年),在警务科以下设立警备队。翌年,又设讨伐队,后来又设立特别警备队,对彰武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
1933年4月阜新县沦陷。日本侵略者于同年6月设置阜新县伪公署警务局,内设总务、行政、司法3科。同时设警察大队,辖4个中队,每个中队设3个分队,下设县城、庄家店、旧庙、务欢池、王府、老河土6个警察署。1934年4月,局撤科改股,设警务、司法、特务、保安股,增设日本指导官和日本警察。
1935年10月,伪阜新县警务局改称警务科,增设警察训练所,撤销警察大队,人员充实到各警察署。增设教养股和官营子、东梁、红帽子3个警察署。
1937年4月,日伪当局延续旗县并立、蒙汉分治的建制,设立伪土默特左旗警务科,警务科设科长1人,下设警务、司法股。同年,伪土默特左旗警务科内又增设保安、特务股,下设王府、伊吗图、黑帝庙、敖龙、高丽营子5个警察署。
1939年夏,伪满警察警衔改制,原警衔分为警士、警长、巡官、警佐、警正5级,改为警士、警长、警尉补、警尉、警佐、警正6级,警正为最高警级。
1940年,阜新县与土默特左旗合并,成立伪土默特左旗公署。旗公署设置于阜新县城。与此同时,成立伪土默特左旗警务科,科内设置警务、司法、特务、保安、卫生等5个股,辖王府、东梁、敖龙胡同、务欢池4个警察署和1个教习所。
1940年,日伪当局建立阜新市,成立了伪阜新市警察厅,于同年10月又把阜新市警察厅改为阜新市警务科。科内设置警务、司法、特务、保安、卫生5个股。下设新邱、城内2个警察分驻所和6个派出所。1943年,伪阜新市警务科内增设经济保安股、教养督察股、警察警备队。1944年,日本侵略者为强化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警察机构,从科长、股长、系主任到重点区域的派出所所长,一律由日本警察充当。同时伪阜新市警务科内又增设督察室、警防股、兵事股,合并了保安、卫生股。新邱、城内分驻所改为新邱、东阜新2个警察署,全市共设27个派出所。
1937年9月1日,日伪设置伪黑山地方检察厅阜新分厅和阜新区监察厅、彰武区检察厅,受伪锦州省高级检察厅垂直领导。
伪阜新监察分厅与阜新区、彰武区检察厅系两个机构、一套人马。设有检察官、监督书记官、书记官,并配有翻译官、厅吏、雇员、打字员等。根据伪《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检察厅与区检察厅有相同的权限。区厅承办一审案件,分厅承办二审案件,有侦查涉疑人之权、实行公诉之权、执行刑事裁判之权、执行或指挥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之权。受理阜新伪警务科、伪司法部门移送的“政治犯”和“经济犯”等案件,借以维护日本军国主义的法西斯殖民统治。
彰武县、阜新县先后沦陷以后,日本侵略者在阜、彰两县成立伪县公署。司法审判事宜由伪县长同日本参事官管理,下设承审员、书记员等。日本侵略者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国人民的法西斯统治,于1937年9月1日成立伪阜新区法院、伪彰武区法院,隶属于伪黑山地方法院。伪阜新区法院辖区为土默特左旗、阜新街及义县—新立屯的铁路沿线。
阜新区法院成立后,又设立了伪黑山地方法院阜新分庭。分庭的权限为处理地方案件第一审,不得处理第二审。分庭的审判官、书记官等均由伪阜新区法院人员兼任。伪阜新区法院不设院长,由审判员独立审判,内设庶务、会计、民事、刑事和执行课,有独立审判官1人,兼职审判官1人,首席书记官1人(由日本人任职),监督书记官1人,书记官4人,执行官(兼任)2人,翻译官1人,送达吏2人,庭吏1人。
作为企业与政权一体的满洲炭矿株式会社阜新矿业所,于1939年8月15日进行机构调整,在成立总务课、劳动课、经理课、供应课、矿务课、工作课的同时,还成立了“阜新矿业所警备队”(隶属于总理事长室)。
1940年4月,阜新矿业所成立“特务系”,由日本人度边、桥本、高桥、吉本、小池5人为总管。翻译赵福堂(兼负责搜集整理情报)。下有17名特务(中国人),分管新邱、高德、太平、五龙、孙家湾、操炭场、中央仓库等地的“治安”。
1941年5月,在阜新矿业所劳务课内设特务班,全称为“阜新矿业所劳务课特务班”。班长小池(日本人),翻译滕元庆。
特务系、特务班在“业务”上统归警备队指导。主要任务是:“煤矿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谍,搜集调查流言蜚语、反满抗日、工人暴动”等。
1941年9月,阜新矿业所成立“海州工人辅导所”,隶属劳务课,业务亦归警备队指导。所主任柴田(日本人),副主任通野(日本人),翻译张永发,缮写、文卷黄少文。
1942年4月17日,阜新矿业所成立“防卫科”,警备队改称矿警队,特务系改称调查系。防卫科长先后是:小池、桥本、高桥、吉本。
海州工人辅导所于1943年春由锦州法院接收,改为“劳工监狱”,随之迁址平安西部。
1942年4月27日,新邱矿、高德矿、孙家湾矿设立矿警分队,海州设矿警本部。
1945年8月15日,阜新矿业所设置的“矿山保卫”机构随着日本投降而消亡。
在阜新,日本侵略者还成立了“阜新铁道警护队”。1942年日本人编写的《阜新大观》记载:“阜新铁道警护队,是昭和十二年六月一日,在新义线建设过程中,于建设局管辖下成立的。昭和十二年十月一日,在新义线铁路正式开始营业时,改名为警务段,隶属于满铁机构之一的铁路总局警务局。昭和十二年取缔治外法权。康德五年一月五日,移交满州国接管,并改称满州国治安部直辖铁道总警护队海州铁道警护队。康德七年十二月一日,由奉山线高台山至大郑线新立屯一段开始试营业,该线初归阜新铁道警护队管辖。至此,由锦古线(锦承线改称)义线站经新立屯至奉山线的新义、高新两线皆归该队管辖。
“警护队的任务,是在与各机关的联络协调下,确保铁路运营和警卫治安,进一步涉及地方的安定幸福与发展。它符合民路合作、建设王道乐土的目标,实现日满一体,以期万全。
“另外,随着阜新市建设的飞跃发展,在阜新各机关的名称也随之改动。康德八年四月十五日,为了与其他机关名称统一,将海州二字改为阜新,改称阜新铁道警护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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